罗根开着加长版克莱斯勒E8,载着林旭,行驶在荒芜的戈壁滩上。

  这里紧挨着阿美丽卡的苦寒之地,北达科他州。

  没有丛林,缺少水源,只有一望无际的枯黄灌木。

  “为什么帮我?”

  罗根从后视镜里看着林旭。

  “别说你认识我,我根本就没见过你!”

  “可我见过你啊,那时候你还没这么高,也就一米六多一点的样子……”

  罗根听到这话有些沉默,他一米六的时候,可是上上个世纪了,当时他跟他哥哥还在俄亥俄州流浪,直到南北战争爆发……

  “那时间可太久了,你是变种人?”

  “不是……”

  “不是变种人,可活不了这么久。”

  “应该算是……神职人员吧……”

  如果是以前的罗根,可能会刨根问底,现在他身上已经没有什么可图谋的了,只要能拿到钱,认不认识又有什么区别呢。

  “神职吗?我从不信神!”

  罗根收回视线,专注开车。

  “很痛?”

  “什么?”

  “我看你一直皱着眉头。”

  “习惯了。”

  经过短暂的交流,两人都保持了沉默。

  很快,布朗县阿伯丁到了,虽然都叫布朗县,但和威斯康星州那个27万人口的布朗县相比,这个仅一万多人的城市,就像一座小镇。

  林旭下车后,看着罗根。

  “拿着钱,赶紧离开这里,什么事都不要管,是你给变种人争取到了十多年时间,你不欠他们!”

  “你都知道什么?”罗根有些错愕,他逆转未来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应该只有几个才对,查尔斯,野兽,万磁王,瑞文。

  就连这件事本身的始作俑者幻影猫,都会被新的未来洗掉那段记忆。

  “作为一个神职人员,知道的多一点,不意外吧!”林旭转身向远处的酒店走去。

  “而且,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多买点药,可别到时候等查尔斯发作,来一个没发人送黑发人。”

  看着越走越远的背影,罗根握紧方向盘,神职人员?

  算了,管他呢。

  钱有了,是时候找那个卖船的二道贩子了。

  另一边,林旭直接住进了酒店。

  至于身份嘛,在这偏远小城,没身份的人可太多了,有钱就行。

  能帮的他已经帮了,至于罗根是带着查尔斯买船,还是走上原来的老路,那都是罗根自己的选择。

  很快,一周时间过去了。

  林旭这一周本着能偷一天是一天的心态,一直在酒店里度过,修炼嘛,在哪都行

  这天下午,林旭坐在阳台,倒上一杯冰可乐,便欣赏起了日落。

  啪啪啪~

  几声枪响传来,大街上开始骚动。

  “没有了变种人的威胁,世界还是一样纷乱。”

  这是这周第32次枪击事件,这里位置偏远,警察都不太想管。

  只不过,这一次的动静好像有些大了。

  林旭向下望去,一群手持自动武器的黑帮分子正在疯狂的逃命。

  在他们身后,有一辆电瓶车在穷追猛打,刚刚那几声枪响,就来自电瓶车。

  粉红色的电瓶车,黑红色的紧身衣,金黄色的沙漠之鹰。

  看着这个组合,林旭沉默了。

  “韦德.威尔逊?”

  枪声一停,黑红色身影抬头看向林旭的阳台。

  “哇哦,没想到这偏远的地方,居然有人知道我的大名,嘿!帅哥,要签名吗?”

  林旭:……

  所以,你一边追人,一边开枪,是怎么听到五楼说话声的?

  韦德眼看要追上这伙人,立马将黄金沙漠之鹰插进枪套,从背后拔出两把艾德曼合金钢刀。

  “兄弟们,横竖也是一死,跟他拼了!”

  “法克,拼了!”

  五六把自动武器全部对准韦德。

  砰砰砰……

  噹噹噹……

  所有子弹全部被韦德用艾德曼合金钢刀挡了下来。

  如此魔幻的一幕让大街上围观的人瞠目结舌,只有林旭对此习以为常。

  普通人的韦德都能做到,何况是死不了的死侍呢。

  只是,为啥这次能够全部挡下,按道理来讲,自从拥有不死之身后,死侍都不太在意这些了,能挡就挡,挡不了的算球,反正也死不掉。

  总不能因为发现这里有他的“粉丝”,所以才拼尽全力吧。

  呃……这是他能做出来的事。

  很快战斗结束,韦德对着地上的一群尸体一一拍照,收起相机之后,这才看向林旭。

  “嘿,帅哥,我来找你,电梯在哪?”

  “不用。”

  林旭伸手一拉,在神力的牵引下,韦德从地上飞到了五楼。

  站稳之后韦德仔细打量林旭一番:“哇,艾瑞克还有一个亚裔的儿子吗?”

  “我是你爹!”

  “欧,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个混蛋长什么样。”

  说着,韦德脱掉面罩,露出一张完好无损的脸,以及一头飘逸的长发。

  “啊哈,要不是狗屁的通缉令,我才不会带头套呢。”

  林旭则是皱起了眉头,不应该是牛油果吗?怎么是好的?

  而且脸也是瑞安.雷诺兹没错,说明这是电影宇宙。

  “你的脸?”

  “哈,帅气吧,我也觉得帅气,就像我的称号一样,NiCepOOl。”(死侍叫DeadpOOl)

  “好侍?”

  林旭低头看向韦德大腿两侧的沙漠之鹰,顿时想了起来。

  死侍与金刚狼里那个被10005宇宙死侍坑没了的倒霉蛋。

  就因为那个死侍找他要黄金沙漠之鹰,他说:除非我死了……

  “你的超能力是什么?”

  “什么超能力,我又不是变种人。”

  很好,确实是他。

  看来这个宇宙是金刚狼3的变种宇宙,林旭定律还在法力,他穿越的宇宙,就没有一个是正常的!!

  看着还在为他签名的韦德,林旭眼中闪过一丝同情。

  金刚狼马上就要死了,这个宇宙也会走向灭亡,他本人还被另一个自己坑死……

  等等,林旭突然瞪大了眼睛。

  事情不对!

  按理来说,罗根死了之后,宇宙是慢慢毁灭的,至少也要几千年的时间,没有超能力的韦德可活不了那么久。

  他是怎么被弄去Tva的?

  现在可是洛基当政,Tva的职责也从裁剪变成了维护。

  除非……

  因为这个宇宙本身就是10005的变种,他的毁灭来的要比10005来的快很多……

  又或者,悖论在死侍与金刚狼剧情开始之前,就已经使用过时间开膛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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