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已知最强药效的毒品,它的威力堪比化学武器,就是——卡芬太尼!

  专家眼神凝重,爆出一组数据:

  “卡芬太尼,药效是吗啡10000倍!”

  “是海洛因5000倍!”

  “是普通芬太尼100至1000倍!”

  随便一毫克,就能让人致命!

  很多人不知道,2002年莫斯科大剧院人质事件。

  当年车臣黑寡妇劫持了八百人质,俄军强攻救人。

  很多人疑惑:为什么匪徒全被消灭了,可一百多名人质也无辜死亡?

  事后军方解密,真相骇人!

  军事专家揭秘:

  “俄军当年使用的攻坚毒气,正是卡芬太尼+瑞芬太尼混合气溶胶毒气!”

  这就是真正的化学武器级毒品!

  记者追问业内专家:

  “刘招华,有没有能力合成卡芬太尼?”

  专家直言不讳:

  “完全有能力!”

  “卡芬太尼1974年就已经公开,所有文献、配比和公式都是公开的。”

  “以刘招华的自学能力、化工功底,还有改良工艺的天赋,合成这种东西,基本上没有难度。”

  换句话讲:

  当年留在总统大酒店箱子里的样本,

  很可能不是普通冰毒。

  第三件内幕:禁止公开庭审!当庭无罪辩护,把法庭上成化学课!

  同为超级毒枭,对比起来差别巨大。

  陈炳希案件:全程公开庭审,随便旁听、随便采访!

  唯独刘招华的案子——全程不公开审理!禁止家属入场、禁止媒体旁听!

  原因只有一个:

  他的制毒工艺、化学改良技术、新型毒品合成技术,级别太高,属于高危涉密技术!一旦公开,后患无穷!

  事后,他的辩护律师陈代龙,首次公开庭审内幕!

  记者问律师:

  “当初为何是您为刘招华辩护?他自己没有请律师吗?”

  陈代龙苦笑摇头,道出细节:

  “最开始,法院给他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被他直接拒绝了。”

  记者疑惑:

  “为什么拒绝?”

  “两个原因。”

  “第一,他非常自负,坚信自己给自己辩护,能够当庭翻案。”

  “第二,他当时负债累累、身无分文,根本没钱聘请律师。”

  后来经过工作人员反复普法劝说,他才勉强接受指派律师。

  可真正让律师崩溃的,来了!

  开庭前沟通辩护策略,刘招华斩钉截铁开口:

  “我只有一个要求——无罪辩护。”

  陈代龙当场傻眼了。

  为了听懂刘招华的逻辑,为了做好辩护,律师也快被逼疯了,他疯狂的恶补高端有机化学、精细化工、药物分子式结构!

  还翻阅了无数学术论文、化工教材、司法卷宗,硬生生把自己练成了半个化工专家!

  当时此案震动了整个政法系统。

  当地政法委专门开会研讨,甚至私下劝导律师:

  “不要配合他的无罪辩护,不要顺着他的逻辑走!”

  可律师最终还是尊重当事人意愿,全力为他辩护。

  开庭!

  检察官宣读完毕起诉书。

  审判长沉声询问:

  “被告人刘招华,你有无异议?”

  刘招华从容起身,面带微笑,声音清晰洪亮:

  “我有重大异议!”

  “本案证据不实,这是公安机关制造的假案!”

  一句话,全场死一般的寂静。

  紧接着,他逐条推翻所有的定罪证据,当庭自辩!

  “我的所有制毒口供,都是被诱导的。”

  随后,他又抛出了最致命的法律漏洞!

  “我合成的物质,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

  “此物属于化工中间体、灭鼠剂原材料!我原本准备运往内蒙古,用来大规模灭鼠!”

  “其分子结构、药理属性、立体结构,和当年刑法定义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并非同一种物质!”

  当年的司法体系和毒品目录中——把这类衍生物,确实没有明文定为毒品!

  这也是他敢狂喊无罪的最大底气!

  谈及同伙陈炳希,刘招华一脸无辜:

  “我本人非常痛恨毒品!”

  “和陈炳希合作,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我从头到尾,都以为自己做的是香料化工、香精贸易生意!”

  “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贩毒!早知如此,绝不可能合作!”

  法庭上的所有人都听懵了!

  而更滑稽的一幕来了——

  轮到陈炳希庭审时,说辞竟然一模一样!

  陈炳希当庭大喊:

  “我也被骗了!”

  “我只知道刘招华是做高端香料的大老板!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制毒!”

  “把他带上来!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两大世纪毒王,当庭互相甩锅,堪称司法史上的名场面!

  整场庭审,都顺着刘招华的节奏了。

  只要聊到分子式、化学结构、衍生物差异、药理区别、合成工艺……

  刘招华便滔滔不绝,条理清晰,而且面带从容微笑。

  庄严肃穆的刑事法庭,

  硬生生被他变成了一对一高端化学公开课!

  全场法官、检察官、警员、书记员,全都听得一脸茫然。

  庭审最后,辩护律师陈代龙于心不忍,当庭求情: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药品与毒品,本就一线之隔!”

  “合理应用是良药,滥用流通才是毒品!”

  “刘招华在苯丙胺化工领域,是百年难遇的一个天才。”

  “恳请法庭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投身到医药科研和禁毒研究中,将他的天赋,用来回馈社会吧!”

  可惜!天才从来都不是赦免的依据。

  2007年6月22日,一审宣判!

  “被告人刘招华,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

  刘招华当庭不服,立刻提起上诉!

  2008年6月25日,二审终审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死刑核准!

  2009年9月15日,世纪毒王刘招华,依法执行死刑!

  尾声

  刘招华的一生,疯狂、传奇和偏执。

  但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

  是刘招华一个人,改变了整个中国禁毒司法体系!

  正因为他钻了法律漏洞,利用化学衍生物来规避罪名,制造新型毒品,国家从此重新制定了毒品认定标准!

  补齐了所有新型合成毒品的法律空白!

  细化了所有苯丙胺类衍生物定罪条款!

  封堵了所有化工变体毒品的司法漏洞!

  自他之后,再无任何毒枭,能靠改分子结构、改药物变体,来逃脱法律制裁!

  一代天才毒师,身死落幕,却彻底改写了中国禁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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