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她拽回来摔在地上。

  “别喊。再喊我弄死你。”

  女孩浑身发抖,眼泪哗哗地流,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把钱拿出来。”

  王强蹲下来,刀尖在她眼前晃了晃。

  女孩哆嗦着从包里掏出钱包,又把脖子上的金项链摘下来,手抖得差点拿不住。

  “还有呢?戒指,摘下来。”

  女孩又摘下戒指,全部递给王强。

  王强低头看了看她。

  烫发,金首饰,打扮时髦,白白嫩嫩的。

  一看就是家里条件好的,从小被宠着长大的。

  王强心里那股邪火噌地就窜上来了。

  凭什么?

  凭什么她就能过好日子?

  凭什么有人宠她?

  凭什么我从小吃屎喝尿,她就能穿金戴银?

  “你们先走。”

  王强对光头说。

  光头看了看地上的女孩,又看了看王强的眼神,没敢多问,拽着另一个同伙走了。

  公园里安静下来。

  女孩跪在地上,浑身发抖,血从皮夹克男的脑袋底下慢慢淌出来,在月光下黑糊糊的一片。

  “大哥……求求你……别杀我……”

  女孩的声音像蚊子叫,“你要啥我都给你……求求你……”

  王强看着她。

  她哭得很可怜,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但王强心里没啥感觉。

  他就觉得烦。

  那天晚上,王强在青年公园的草地上,把当年自己受过的羞辱,一分不差地还给了这个和他无冤无仇的女孩。

  1994年到1995年。

  王强带着光头他们,在沈阳、铁岭、开原、北京,到处作案。

  最多的时候,连续几天晚上都出去。

  抢劫、强奸、杀人。

  1996年初。

  沈阳和平区一间出租屋里。

  王强靠在被子上,手里夹着烟。

  旁边躺着一个女人,三十来岁,浓妆艳抹,刚洗完澡,头发还湿着。

  这女人是个卖淫女,王强在洗浴中心认识的。

  不知道咋回事,王强挺喜欢她。

  王强干脆出了钱包养她,租了这间房子,让她住在这儿,只接他一个人。

  “强哥,你今天去哪儿了?”

  女人靠过来,撒娇似的问。

  “你管我去哪儿了?”

  王强推开她。

  女人脸上闪过一丝不高兴,但没敢说啥。

  王强那段时间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

  有时候喝了酒回来,看什么都不顺眼,抓着女人就打。

  有一天,趁王强不在,女人跑了,直接去了派出所。

  “警察同志,我要报案。”

  女人坐在接待室里,撸起袖子,“你看,这都是他打的。他叫王强,开原人,他还冒充警察在外面敲诈勒索。”

  警察做了笔录,核实了情况,很快把王强抓了。

  审讯室里,办案民警盯着王强:“冒充警察敲诈勒索,你认不认?”

  王强靠在椅子上,表情很平静。

  “认。我干过。”

  “还有没有别的?”

  “没了。”

  王强一口咬死,“就这些。”

  警方当时没有把王强和那些抢劫强奸案联系起来。

  九十年代中期,各地警方信息不互通,串案侦查的机制也不健全。

  王强被判劳教三年。

  在看押所里,王强躺在硬板床上,盯着天花板。

  他脑子里反复转着一个念头:

  女人都不是好东西。我对她那么好,包她、养她、给她钱花,她居然去举报我。

  女人,都他妈该杀。

  这是他第二次被人伤害之后,把账记在了所有女人头上。

  王强不觉得自己错了。

  他觉得自己唯一做错的事,就是心太软。

  1998年12月4日。

  劳教所大门打开,王强走出来。

  因为表现良好,他被提前半年释放。

  在里面待了将近三年,他想明白了一件事。

  “以前我带着光头他们干,人多嘴杂,早晚出事。那个女人举报我,就是因为光头他们在外面瞎嚷嚷,漏了风。”

  “从今以后,我自己干。”

  但他有个问题——他只有一米五八,瘦小枯干,一个人持刀抢劫,万一碰上硬茬子,很可能翻车。

  王强想了很久,想出了一个办法:

  先杀人,后抢劫。

  人死了,就不会反抗了。

  他从劳教所出来的当天晚上,就出去了。

  沈阳。南运河边。

  晚上十点多,一个年轻女人下班回家,沿着河边小路走。

  她穿着工装,拎着一个布包,戴着耳机听歌,没注意身后有人。

  王强跟了她一段路,确认前后没人,从路边捡起一根铁棍。

  几步追上,

  “砰——”

  铁棍砸在女人后脑勺上。女人一声没吭,直接栽倒在地上。

  王强蹲下来,翻了翻她的包,找到几十块钱和一部传呼机。

  完事以后,他把尸体拖到河边的草丛里,用枯枝烂叶盖了盖。

  几天以后,沈阳西塔地区。

  又一个独行的女青年。

  王强照样是一铁棍砸倒,搜完钱就强奸。

  那一年,王强自己估算,单独作案二十多起。

  杀死的有十几个,不知死活的也有十几个,强奸了七八个。

  他说这些数字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像在念流水账。

  王强那段时间在一家小吃店打工。

  端盘子,洗碗,扫地。

  一个月几百块钱,够他活着。

  不上班的时候,他就骑着自行车满城转悠。

  看见合适的地方,合适的人,就下手。

  沈阳市公安局审讯室。

  老周翻着卷宗,抬头看王强。

  “你作案的动机是什么?劫财还是劫色?”

  王强歪了歪头,想了想。

  “有时候就是想杀人。”

  “具体说说。”

  “有一次,我吃完晚饭出去转转。路上看到一个女的骑着自行车,从我前面过去。”

  王强的语气很随意,像在说一件日常小事。

  “我也不知道为啥,就是觉得她特别讨厌。看她那个背影,那个骑车的姿势,我就烦得不行。”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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