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如果说第一句是引人入胜,那这一句,便如同一道惊雷,在每个人心中炸响!
短暂的相逢,胜过人世间无数次的朝夕相伴。
这是何等极致的爱恋,何等浓烈的感情!
楼下,无数才子文人,只觉得自己的心神都被这句词给攫住了,一个个目瞪口呆,喃喃自语。
“胜却人间无数……好一个胜却人间无数!”
天字一号房内,郑华云手中的玉杯“啪”的一声,被他生生捏出了一道裂纹。
陈云涛更是面如死灰。
秦王赵靖,第一次收起了他那标志性的温和笑容,身体微微前倾,眼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精光,死死地盯着那个念词的侍女。
阁楼上,苏清辞握着栏杆的玉手,不自觉地收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翠羽没有停下,她将那份震撼人心的情绪,继续用声音传递出去。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缠绵悱恻,如泣如诉。
那份相聚的甜蜜与离别的苦涩,交织在一起,让听者无不感同身受,心头泛起一阵酸楚。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这份凄美的伤感中时,最后一句,如黄钟大吕,轰然响起。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满场死寂。
针落可闻。
如果说前面的词句是将婉约情爱写到了极致。
那么这最后一句,便是石破天惊,将整个词的意境与格局,瞬间拔高到了一个令人难以企及的哲学高度!
爱情,不再是痴缠,不再是厮守。
而是一种超越了时空限制的精神契合。
只要两情久长,又何必在乎朝朝暮暮的相伴?
这等豁达,这等胸襟,这等气魄!
这哪里还是在写婉约情爱?
这分明是在给世间所有被时空阻隔的爱情,立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不知过了多久,人群中才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议论与惊叹。
“天啊!神作!这才是神作!”
“‘又岂在朝朝暮暮’……我……我竟无言以对!此句一出,世间所有相思之词,皆成俗物!”
“这……这真是人力能写出的词句吗?莫非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了不成?”
“谢卢?不!绝对不可能是谢卢!”
“这等境界,他一个纨绔子弟,如何能有!”
阁楼上,苏清辞的脸色变了又变。
从震惊,到赞叹,再到痴迷,最后化为一股浓烈到极致的好奇。
她的身体甚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她再也无法保持那份清冷和矜持,目光灼灼地盯着下方的翠羽,声音里带着一丝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急切。
“此词……此词……堪称绝品!小女子生平仅见!”
她向前一步,追问道:
“敢问,此词……究竟是何人所作?”
翠羽被这阵仗吓了一跳,但看到自家公子投来的鼓励眼神,她还是挺直了腰板,带着无与伦比的骄傲,大声回答道:
“回苏姑娘!此词,乃林安,林公子所作!”
“林安?”
苏清辞愣住了,这个名字,对她而言,是陌生的。
她从未在京城的任何文会诗集上,听过这个名字。
就在她疑惑之际,楼下有人高声喊了出来。
“是镇国公新收的义子!就是前些时日在太学宫,以一己之力辩倒郑、陈两位公子的那位林安!”
“原来是他!”
“难怪!难怪有此等才华!”
人群中,惊叹声此起彼伏。
苏清辞也瞬间了然。
原来,是他。
那个在太学宫舌战群儒的林安。
她作为京城第一才女,自然对京城的各种文道学术圈内发生的事情有所了解。
太学宫的义利之辩,她早有耳闻,一个横空出世的镇国公府义子,辩赢了郑华云和陈云涛,这自然让她有所关注。
没想到,今日在这里相见了。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中的波澜,目光扫过全场,尤其是那已经彻底失声的天字一号房。
她的声音,清晰而坚定,传遍了闻香阁的每一个角落。
“不必再比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句一出,满座皆喑。”
她抬起玉手,遥遥指向地字三号房的方向,一字一顿地宣布。
“这第二场诗会的魁首,便是……”
“地字三号房,林安,林公子!”
苏清辞的声音落下,整个闻香阁,仿佛一锅被瞬间烧沸的开水,彻底炸裂开来。
“林安!林公子!”
“魁首是林公子!”
欢呼声、惊叹声、议论声,如潮水般席卷了每一个角落。
地字三号房内,谢卢一蹦三尺高,激动得满脸通红,一把搂住林安的肩膀,用力地晃着。
“老弟!你听见没!魁首!你又是魁首!”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说老弟啊,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这话传出去,全京城的姑娘都得为你疯了!”
林安被他晃得有些头晕,脸上却挂着淡然的笑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首词的威力,他比谁都清楚。
秦观的这首《鹊桥仙》,早已被后世验证过,是足以在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绝品。
用来对付这些古代的才子,多少有些降维打击了。
然而,有人欢喜,就有人愁。
或者说,是恨。
三楼,天字一号房。
“哐当!”
一声脆响,一只上好的白玉酒杯,被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郑华云双目赤红,胸口剧烈地起伏,死死地盯着下方那个被众人簇拥欢呼的雅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来形容,那是一种极致的羞辱与怨毒交织在一起的狰狞。
“林!安!”
他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这个名字,仿佛要将这两个字嚼碎了吞下去。
旁边的陈云涛,脸色同样惨白如纸,双手死死地攥着拳头,指甲深陷入掌心,渗出血丝,却浑然不觉。
输了。
又输了。
第一场,他们引以为傲的宏大叙事,被一首气魄万千的应制诗打得体无完肤。
第二场,他们精心构思的婉约小令,更是在那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面前,被碾压成了尘埃。
这不仅仅是诗才上的失败,更是脸面上的彻底溃败。
更重要的是,这关乎着秦王殿下交代的任务。
他们今日来此,是奉了秦王赵靖的命令,要不惜一切代价,拿下诗会魁首,获得与苏清辞共度良宵的机会,从而为秦王府拉拢这位在文人清流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京城第一才女。
可现在,两场皆败。
他们仿佛能感受到主位上,秦王赵靖那温和面具下,逐渐冰冷的目光。
如果说第一句是引人入胜,那这一句,便如同一道惊雷,在每个人心中炸响!
短暂的相逢,胜过人世间无数次的朝夕相伴。
这是何等极致的爱恋,何等浓烈的感情!
楼下,无数才子文人,只觉得自己的心神都被这句词给攫住了,一个个目瞪口呆,喃喃自语。
“胜却人间无数……好一个胜却人间无数!”
天字一号房内,郑华云手中的玉杯“啪”的一声,被他生生捏出了一道裂纹。
陈云涛更是面如死灰。
秦王赵靖,第一次收起了他那标志性的温和笑容,身体微微前倾,眼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精光,死死地盯着那个念词的侍女。
阁楼上,苏清辞握着栏杆的玉手,不自觉地收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翠羽没有停下,她将那份震撼人心的情绪,继续用声音传递出去。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缠绵悱恻,如泣如诉。
那份相聚的甜蜜与离别的苦涩,交织在一起,让听者无不感同身受,心头泛起一阵酸楚。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这份凄美的伤感中时,最后一句,如黄钟大吕,轰然响起。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满场死寂。
针落可闻。
如果说前面的词句是将婉约情爱写到了极致。
那么这最后一句,便是石破天惊,将整个词的意境与格局,瞬间拔高到了一个令人难以企及的哲学高度!
爱情,不再是痴缠,不再是厮守。
而是一种超越了时空限制的精神契合。
只要两情久长,又何必在乎朝朝暮暮的相伴?
这等豁达,这等胸襟,这等气魄!
这哪里还是在写婉约情爱?
这分明是在给世间所有被时空阻隔的爱情,立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不知过了多久,人群中才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议论与惊叹。
“天啊!神作!这才是神作!”
“‘又岂在朝朝暮暮’……我……我竟无言以对!此句一出,世间所有相思之词,皆成俗物!”
“这……这真是人力能写出的词句吗?莫非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了不成?”
“谢卢?不!绝对不可能是谢卢!”
“这等境界,他一个纨绔子弟,如何能有!”
阁楼上,苏清辞的脸色变了又变。
从震惊,到赞叹,再到痴迷,最后化为一股浓烈到极致的好奇。
她的身体甚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她再也无法保持那份清冷和矜持,目光灼灼地盯着下方的翠羽,声音里带着一丝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急切。
“此词……此词……堪称绝品!小女子生平仅见!”
她向前一步,追问道:
“敢问,此词……究竟是何人所作?”
翠羽被这阵仗吓了一跳,但看到自家公子投来的鼓励眼神,她还是挺直了腰板,带着无与伦比的骄傲,大声回答道:
“回苏姑娘!此词,乃林安,林公子所作!”
“林安?”
苏清辞愣住了,这个名字,对她而言,是陌生的。
她从未在京城的任何文会诗集上,听过这个名字。
就在她疑惑之际,楼下有人高声喊了出来。
“是镇国公新收的义子!就是前些时日在太学宫,以一己之力辩倒郑、陈两位公子的那位林安!”
“原来是他!”
“难怪!难怪有此等才华!”
人群中,惊叹声此起彼伏。
苏清辞也瞬间了然。
原来,是他。
那个在太学宫舌战群儒的林安。
她作为京城第一才女,自然对京城的各种文道学术圈内发生的事情有所了解。
太学宫的义利之辩,她早有耳闻,一个横空出世的镇国公府义子,辩赢了郑华云和陈云涛,这自然让她有所关注。
没想到,今日在这里相见了。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中的波澜,目光扫过全场,尤其是那已经彻底失声的天字一号房。
她的声音,清晰而坚定,传遍了闻香阁的每一个角落。
“不必再比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句一出,满座皆喑。”
她抬起玉手,遥遥指向地字三号房的方向,一字一顿地宣布。
“这第二场诗会的魁首,便是……”
“地字三号房,林安,林公子!”
苏清辞的声音落下,整个闻香阁,仿佛一锅被瞬间烧沸的开水,彻底炸裂开来。
“林安!林公子!”
“魁首是林公子!”
欢呼声、惊叹声、议论声,如潮水般席卷了每一个角落。
地字三号房内,谢卢一蹦三尺高,激动得满脸通红,一把搂住林安的肩膀,用力地晃着。
“老弟!你听见没!魁首!你又是魁首!”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说老弟啊,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这话传出去,全京城的姑娘都得为你疯了!”
林安被他晃得有些头晕,脸上却挂着淡然的笑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首词的威力,他比谁都清楚。
秦观的这首《鹊桥仙》,早已被后世验证过,是足以在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绝品。
用来对付这些古代的才子,多少有些降维打击了。
然而,有人欢喜,就有人愁。
或者说,是恨。
三楼,天字一号房。
“哐当!”
一声脆响,一只上好的白玉酒杯,被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郑华云双目赤红,胸口剧烈地起伏,死死地盯着下方那个被众人簇拥欢呼的雅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来形容,那是一种极致的羞辱与怨毒交织在一起的狰狞。
“林!安!”
他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这个名字,仿佛要将这两个字嚼碎了吞下去。
旁边的陈云涛,脸色同样惨白如纸,双手死死地攥着拳头,指甲深陷入掌心,渗出血丝,却浑然不觉。
输了。
又输了。
第一场,他们引以为傲的宏大叙事,被一首气魄万千的应制诗打得体无完肤。
第二场,他们精心构思的婉约小令,更是在那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面前,被碾压成了尘埃。
这不仅仅是诗才上的失败,更是脸面上的彻底溃败。
更重要的是,这关乎着秦王殿下交代的任务。
他们今日来此,是奉了秦王赵靖的命令,要不惜一切代价,拿下诗会魁首,获得与苏清辞共度良宵的机会,从而为秦王府拉拢这位在文人清流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京城第一才女。
可现在,两场皆败。
他们仿佛能感受到主位上,秦王赵靖那温和面具下,逐渐冰冷的目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