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加轿车的后座是真皮的,被太阳晒得温热。

  车里有一股淡淡的汽油味混着烟味,熟悉又陌生。

  她坐在那里,等着车子发动。

  但吕长河并没有马上开车。

  他拉开驾驶室的门,坐进来,然后慢悠悠地从衬衫口袋里掏出烟盒,抖出一根,叼在嘴上,划了根火柴。

  火柴“嗤”地一声燃起来,小小的火焰照亮了他的脸——那张脸上的表情,是一种轻慢的、猫捉老鼠的惬意。

  烟点着了,他深吸一口,徐徐吐出,烟雾在车厢里弥散开来。

  唐甜甜等了快一分钟,终于忍不住了:

  “怎么不开车?”

  吕长河从后视镜里瞥了她一眼。

  那一眼,带着某种东西——是轻蔑,是厌恶,还带着一丝隐秘的满足。

  他懒洋洋地问:“你坐对地方了吗?”

  唐甜甜愣住了:“什么意思?!”

  吕长河抬手拍了拍副驾驶的椅背。

  那椅背上套着白色钩花坐垫,洗得干干净净,跟他屁股底下的坐垫是一套的。

  他拍了两下,语调慢悠悠的:“我不是你的司机。我送你这一趟,完全是看老丁的面子。你不要不识抬举。你他妈也配坐后排?”

  老丁。

  才几天,称呼都变了。

  之前是点头哈腰的“领导”,现在成了硬邦邦的“老丁”。

  唐甜甜忽然想笑。

  但是,心里大石也落了地。

  吕长河没有叛变,他只是迫不及待要欺辱自己了。

  如果他真的叛变了,他对自己的态度只会非常恭敬——因为他还没把自己骗到该去的地方。

  想明白了这一点以后,唐甜甜坐在丁维钧的伏尔加后排,看着吕长河那副“终于轮到我当家了”的表情,心里涌上一股荒唐的轻蔑。

  这个男人,为了后排还是副驾这种屁大的事,拿乔作态,摆出一副翻身做主的架势。

  他这辈子最在意的,大概就是谁坐在哪个位置上,谁该对谁点头哈腰,谁有资格拿眼角余光看谁。

  这种锱铢必较的小人,永远成不了大事。

  前世跟着齐薇薇,在商场上,官场上,她见过无数这样的人——欺下媚上,斤斤计较,一辈子都在算计谁比自己高半级、谁比自己低半级。

  这种人,给她当手下她都不要。

  她嗤笑了一声。

  然后打开车门,下了车,拉开副驾的门,坐进去,用力甩上车门:

  “现在能走了吗?”

  吕长河没答话。

  他嘬了最后一口烟,把烟头呸地一声吐出窗外,一脚油门踩下去。

  伏尔加像一匹被抽了一鞭子的马,猛地窜了出去,唐甜甜的后背重重撞在椅背上,疼得她不由得呲牙咧嘴。

  吕长河嘴边终于泛起了一丝自得的笑意。

  车子在街道上飞驰,拐了几个弯,驶上了出城的路。

  街景越来越稀,越来越破。

  两边的楼房变成了平房,平房变成了菜地。

  路面从柏油变成了碎石子,又从碎石子变成了土路。

  车轮碾过坑洼,泥水四溅,溅上路边的矮墙。

  唐甜甜的心越揪越紧:

  “这是要去哪儿?”

  吕长河听见了,但他就像没听见一样,目光平视前方,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那个笑容让唐甜甜后背发凉——他不想回答她,他也懒得回答她,他甚至享受她这种不安。

  唐甜甜闭上嘴,不再问了。

  她握紧双拳,指甲掐进掌心,掐出一道道月牙形的红印。

  她暗暗发誓——有朝一日,她一飞冲天,一定要让吕长河跪在她面前,求她开恩放过自己。

  她要让他知道,坐在副驾还是后排,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

  车子终于停下了。

  停在一个唐甜甜从未见过的地方。

  一条破败的胡同,入口处堆着小山似的炉灰渣子,苍蝇在上面嗡嗡地盘旋。

  二条胡同里的路是土路,前几天的那场大雨在城里早就蒸发得干干净净,可在这种地方,积水渗不下去,路面被踩成了一锅烂泥汤。

  三条烂泥里混着烂菜叶子、煤渣和不知名的垃圾,散发着一股酸腐的臭味。

  两边的房子低矮歪斜,墙皮剥落,露出里面的土坯。

  有几家的窗户用塑料布糊着,风吹过哗啦啦响。

  胡同口蹲着一个光膀子的男人,手里捧着个搪瓷碗在吃面条,看到伏尔加轿车开到身边,筷子停在半空,嘴巴张着,面条挂在嘴边,像见了鬼。

  唐甜甜推开车门,一脚踩下去。

  稀泥瞬间漫过鞋底,灌进鞋口,冰凉的泥浆裹住了她的脚趾。

  枣红色小皮鞋发出一声闷闷的“咕唧”声。

  她低头看了看——这双花了四十八块钱的鞋,现在彻底成了一坨泥疙瘩。

  吕长河已经大步流星地走进胡同,白衬衫的背影在破败的矮墙之间显得格外扎眼。

  他走路很快,毫不在意脚下的泥水溅上裤腿,显然对这个地方很熟悉。

  “跟上。”

  他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

  唐甜甜深吸一口气,提起裤腿,踩着烂泥深一脚浅一脚地追上去。

  吕长河在一个小院门口停下,抬手拍门。

  铁皮门,漆已经掉光了,露出锈迹斑斑的铁皮。

  门上的铆钉缺了两颗,剩下的一颗也松了,随着拍门的动作哐啷哐啷响。

  “来了。”

  门里传来一个声音。

  唐甜甜心里猛地一跳。

  是丁维钧。

  丁维钧!

  他出来了!

  唐甜甜转念一想,这也很正常——毕竟丁维钧是个清官,而且政|绩斐然,这种错误对他来说,也就是生活作风的错误而已。

  丁维钧还是有能量的!

  门开了。

  丁维钧果然站在里面。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旧夹克,领口敞着,露出里面洗得发黄的白衬衫。

  头发没怎么梳,几缕灰白的碎发翘在头顶。

  眼圈底下挂着两团青黑,像是没睡好,但整体气色还可以。

  他站在那里,腰板还是直的,肩膀还是平的,没有她想象中那种一蹶不振的颓丧。

  唐甜甜张了张嘴,想说什么。

  她想扑上去,搂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胸口,带着哭腔说“维均我好想你”。

  这是她在看守所里排练过无数次的场景——见到他以后,她要让他心疼,让他愧疚,让他觉得对不起她,让他无论如何也要护着她。

  但此刻,她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因为,她在他眼睛里看到了某种东西。

  那东西,让她排练好的台词,全都卡在了喉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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