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跑得快。
兵法有云,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曹虎咧开嘴刚要笑,缓过两口气的工夫……
耳朵上突然一紧。
一只手,快准狠地揪住了他的耳朵,往上一提。
“嗷!!”
曹虎整个人被提溜得踮起了脚,歪着头一看。
月色底下,赵金凤不知何时下的马,正站在他身后,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他。
“夜叉?!”曹虎大惊失色,回头看了又看,“我刚才不是甩掉你了吗?!”
“你个蠢货。”赵金凤手上又紧了紧,“我知道你从河边走。所以从旁边小道上钻过来的。这就叫兵不厌诈。”
曹虎疼得直吸气,内心嚎啕大哭。
夜叉怎么这么聪明?!她是山里成了精的老狐狸吧!
“说。”赵金凤揪着他耳朵,逼问,“好好的把总不当,跑来装什么山贼?还有那两个人,到底什么身份?”
“哎哟哎哟夜叉你轻点!”曹虎杀猪般讨饶,“是宋大人吩咐的!他说如果我不干,就把我当山贼处置。”
曹虎竹筒倒豆子,“宋大人找的我,说……说那两个人是从京都来的官员女眷,身份贵重,很有搞头,让我扮作山贼给你制造机会,将来博个救命之恩,对你的生意有利。”
赵金凤盯着他看了半晌,半晌“嘶”了一声,“宋知何时这般会做人了?”
曹虎捂着通红的耳朵,“那不是你调教得好吗?如今你让他往东他就往东,让他往西他就往西,只差没拿你的话当圣旨,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趁着赵金凤失神之际,曹虎反剪过她的手腕脱身,连滚带爬窜出去三丈远,眼看就要拐进夜色里,“夜叉不是我说你,宋大人挺好的,你别天天想着拿捏人家,不然过了这村儿,可再找不到眼瞎的男人了!”
赵金凤:……
马蹄声远去。
河边只剩赵金凤一人一马。
夜风从水面上刮过来,吹得她的衣角猎猎作响。
搏欢心。
身份贵重。
京都来的。
军中官员的女眷。
能让宋知说出身份贵重这四个字,一定来历非凡。
这几个词,在她脑子里转了三圈,忽然,串成了一条线。蓦地,她眼睛一亮,似乎猜出了这两个人的身份。
边境第一掌权人刘大将军的妻女!
她猛地勒转马头,往回走。
赵金凤如今很是欣慰,万没料到宋知这小子当真会做人,竟然送这么大份礼物上门。
赵金凤眼下只恨不得生出翅膀飞回去献殷勤,早知如此,刚才打架的时候她就应该表演个受伤之类的让刘夫人和刘家小姐愧疚一番,以后不就顺势搭上了刘将军的线吗?
只不过眼下也不晚!
回到农户的时候,天刚蒙蒙亮。
郑氏和宋兰心一夜不眠,母女二人和彩环一直在等她回来,一听见外间的脚步声众人就迎了上来,上上下下地看她,很是担心:“赵公子可算回来了,贼人可捉到了?”
赵金凤捂着并没有受伤的手臂,面露痛苦之色,“那人跑得快,又有同伙接应,让他们给跑了。”
宋兰心很是关切:“赵公子你受伤了?”
“无妨,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赵金凤摆摆手,一副强弩之末的样子,“夫人,收拾收拾,咱们趁着天亮快些进城吧。”
郑氏又是感激,又是过意不去,“赵掌柜当真是侠义心肠,等到了边城,我一定携全家上门重谢。”
“夫人言重了。路见不平拔刀相救而已,今日无论是谁遇见这事,小子都会帮一把的。待会我让手下们散开走护送你们在中间,您二位手里也得拿着武器,我会守在您二位马车身边,绝对不让贼人靠近夫人和小姐一步!”
郑氏含笑看着赵金凤,总觉得这小子倒是越看越顺眼。
就是可惜出身不显,只是个区区商户。
宋兰心一接触到赵金凤的目光,蓦的脸上一红低下头去。
一行人整装出发,辘辘往边城去。
官道上春风和煦。
官道上,赵金凤骑马护在车队侧翼,昂首挺胸,斗志昂扬,只见她时而护在马车左面,时而右边,犹如一只开屏的孔雀。
不过她盘算得明明白白:等进了城,她得故意装作云淡风轻不求回报的模样,且绝对不能留下地址,展现自己高风亮节的品质,等下一次假装无意碰面。
如此,她就能顺顺利利的和刘大将军搭上线。
这下可好,直接跳过宋知了。
以后她哪里需要宋知牵线?
干的就是卸磨杀驴的买卖!
边城城门口,车马分道。
护送到了边城,宋兰心从车里出来,站在马车边上,眼巴巴地望着赵金凤。
“还未请教公子,您府上住在何处?”似乎怕赵金凤多心,宋兰心问话极为矜持,“日后我们母女也好登门道谢。”
“不必。”赵金凤翻身上马,姿态潇洒。“萍水相逢,何必留名。以后有缘,自会相逢。”
说罢,冲郑氏的方向遥遥一拱手,打马走了,只留给车队一个干脆利落的背影。
宋兰心望着那背影,怅然若失。
有缘……
什么样的,才算有缘?
宋兰心若有所思,一扭头见母亲盯着自己,她身子一僵,呐呐解释着:“母亲,派个人去查查这个赵公子吧,救命之恩,理该重重相报才是,总不好让人家笑话咱们镇国公府不知礼数。”
郑氏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派了个人去城里查这个赵风的来历。
小舟的密信里把宋知别院的地址透个干干净净,母女俩和赵金凤分别后,往儿子置办的别院去。
一进城,母女俩就察觉不对劲。
边城街市,商旅云集,驼铃不断,满街的皮货味儿,本是塞上气象。加之边城要塞之地,到处驻军,士兵们各个高大威猛,偏偏成群结队的年轻男子,个个涂脂抹粉!脸上搽着白粉,唇上点着口脂,鬓边簪着绢花,走起路来衣摆飘飘,满街招摇。
这些男人如此娇俏,竟把宋兰心都给比了下去,“这边城要塞之地,男子们为何涂脂抹粉形若妇人?”
郑氏的脸色,一寸一寸沉了下去,蹙眉道:“边城的风气竟败坏到了这个地步!”
兵法有云,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曹虎咧开嘴刚要笑,缓过两口气的工夫……
耳朵上突然一紧。
一只手,快准狠地揪住了他的耳朵,往上一提。
“嗷!!”
曹虎整个人被提溜得踮起了脚,歪着头一看。
月色底下,赵金凤不知何时下的马,正站在他身后,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他。
“夜叉?!”曹虎大惊失色,回头看了又看,“我刚才不是甩掉你了吗?!”
“你个蠢货。”赵金凤手上又紧了紧,“我知道你从河边走。所以从旁边小道上钻过来的。这就叫兵不厌诈。”
曹虎疼得直吸气,内心嚎啕大哭。
夜叉怎么这么聪明?!她是山里成了精的老狐狸吧!
“说。”赵金凤揪着他耳朵,逼问,“好好的把总不当,跑来装什么山贼?还有那两个人,到底什么身份?”
“哎哟哎哟夜叉你轻点!”曹虎杀猪般讨饶,“是宋大人吩咐的!他说如果我不干,就把我当山贼处置。”
曹虎竹筒倒豆子,“宋大人找的我,说……说那两个人是从京都来的官员女眷,身份贵重,很有搞头,让我扮作山贼给你制造机会,将来博个救命之恩,对你的生意有利。”
赵金凤盯着他看了半晌,半晌“嘶”了一声,“宋知何时这般会做人了?”
曹虎捂着通红的耳朵,“那不是你调教得好吗?如今你让他往东他就往东,让他往西他就往西,只差没拿你的话当圣旨,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趁着赵金凤失神之际,曹虎反剪过她的手腕脱身,连滚带爬窜出去三丈远,眼看就要拐进夜色里,“夜叉不是我说你,宋大人挺好的,你别天天想着拿捏人家,不然过了这村儿,可再找不到眼瞎的男人了!”
赵金凤:……
马蹄声远去。
河边只剩赵金凤一人一马。
夜风从水面上刮过来,吹得她的衣角猎猎作响。
搏欢心。
身份贵重。
京都来的。
军中官员的女眷。
能让宋知说出身份贵重这四个字,一定来历非凡。
这几个词,在她脑子里转了三圈,忽然,串成了一条线。蓦地,她眼睛一亮,似乎猜出了这两个人的身份。
边境第一掌权人刘大将军的妻女!
她猛地勒转马头,往回走。
赵金凤如今很是欣慰,万没料到宋知这小子当真会做人,竟然送这么大份礼物上门。
赵金凤眼下只恨不得生出翅膀飞回去献殷勤,早知如此,刚才打架的时候她就应该表演个受伤之类的让刘夫人和刘家小姐愧疚一番,以后不就顺势搭上了刘将军的线吗?
只不过眼下也不晚!
回到农户的时候,天刚蒙蒙亮。
郑氏和宋兰心一夜不眠,母女二人和彩环一直在等她回来,一听见外间的脚步声众人就迎了上来,上上下下地看她,很是担心:“赵公子可算回来了,贼人可捉到了?”
赵金凤捂着并没有受伤的手臂,面露痛苦之色,“那人跑得快,又有同伙接应,让他们给跑了。”
宋兰心很是关切:“赵公子你受伤了?”
“无妨,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赵金凤摆摆手,一副强弩之末的样子,“夫人,收拾收拾,咱们趁着天亮快些进城吧。”
郑氏又是感激,又是过意不去,“赵掌柜当真是侠义心肠,等到了边城,我一定携全家上门重谢。”
“夫人言重了。路见不平拔刀相救而已,今日无论是谁遇见这事,小子都会帮一把的。待会我让手下们散开走护送你们在中间,您二位手里也得拿着武器,我会守在您二位马车身边,绝对不让贼人靠近夫人和小姐一步!”
郑氏含笑看着赵金凤,总觉得这小子倒是越看越顺眼。
就是可惜出身不显,只是个区区商户。
宋兰心一接触到赵金凤的目光,蓦的脸上一红低下头去。
一行人整装出发,辘辘往边城去。
官道上春风和煦。
官道上,赵金凤骑马护在车队侧翼,昂首挺胸,斗志昂扬,只见她时而护在马车左面,时而右边,犹如一只开屏的孔雀。
不过她盘算得明明白白:等进了城,她得故意装作云淡风轻不求回报的模样,且绝对不能留下地址,展现自己高风亮节的品质,等下一次假装无意碰面。
如此,她就能顺顺利利的和刘大将军搭上线。
这下可好,直接跳过宋知了。
以后她哪里需要宋知牵线?
干的就是卸磨杀驴的买卖!
边城城门口,车马分道。
护送到了边城,宋兰心从车里出来,站在马车边上,眼巴巴地望着赵金凤。
“还未请教公子,您府上住在何处?”似乎怕赵金凤多心,宋兰心问话极为矜持,“日后我们母女也好登门道谢。”
“不必。”赵金凤翻身上马,姿态潇洒。“萍水相逢,何必留名。以后有缘,自会相逢。”
说罢,冲郑氏的方向遥遥一拱手,打马走了,只留给车队一个干脆利落的背影。
宋兰心望着那背影,怅然若失。
有缘……
什么样的,才算有缘?
宋兰心若有所思,一扭头见母亲盯着自己,她身子一僵,呐呐解释着:“母亲,派个人去查查这个赵公子吧,救命之恩,理该重重相报才是,总不好让人家笑话咱们镇国公府不知礼数。”
郑氏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派了个人去城里查这个赵风的来历。
小舟的密信里把宋知别院的地址透个干干净净,母女俩和赵金凤分别后,往儿子置办的别院去。
一进城,母女俩就察觉不对劲。
边城街市,商旅云集,驼铃不断,满街的皮货味儿,本是塞上气象。加之边城要塞之地,到处驻军,士兵们各个高大威猛,偏偏成群结队的年轻男子,个个涂脂抹粉!脸上搽着白粉,唇上点着口脂,鬓边簪着绢花,走起路来衣摆飘飘,满街招摇。
这些男人如此娇俏,竟把宋兰心都给比了下去,“这边城要塞之地,男子们为何涂脂抹粉形若妇人?”
郑氏的脸色,一寸一寸沉了下去,蹙眉道:“边城的风气竟败坏到了这个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