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崇兴也很久没来二道岭了,上次来还是为了跟踪那个日本鬼子。

  把人交给了公安以后,也不知道是咋处理的。

  沿着当初常走的那条小道翻上山梁,六月底,山上的树木植被正是最茂盛的时节。

  张崇兴把三八大盖儿摘下来,擎在手上。

  这个月份,山里的野物最活跃,一不留神灌木丛里蹿出一个大家伙,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从山梁上下来,沿着山坳子往黑风口那边走,那里的野物最多,还有不少大家伙。

  刚穿过那道山涧,就遇上了一头梅花鹿。

  现在国家已经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了,可想要让人们在脑子里形成保护意识,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啪!

  一枪撂倒。

  张崇兴上前,拎着鹿腿掂了掂,差不多能有个五十多斤。

  这玩意儿还得过几个月,雪下来之前才是最肥的时候。

  现在还没长的,鹿茸也只是头顶的两个小鼓包。

  张崇兴掏出刀来,找把鹿血给放了,没有合适的家伙盛放,也只能糟蹋了。

  拿出绳子捆好,找个棵树,吊上去先放着。

  难得有机会过来一趟,张崇兴还想再四处转转。

  再往前就是一片密林,当初那头豹子就是在这地方遇见的。

  不过近些年倒是没再听说,有人在这里遇见过大型猛兽。

  啪!

  有人在放枪,不过听声音应该离得挺远。

  张崇兴举起枪,枪口对着天上扣动了扳机。

  啪!

  这是在和其他赶山的报位置,听到枪响,就不会有人往这边走,避免误伤。

  不过要是遇见的是不守规矩的,说不定还会寻着枪声找过来抢猎物。

  继续往林子深处走,这边的杂草灌木生得都有半人高了,显然是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张崇兴砍了一根树杈,用刀把枝杈削干净,将身前的杂草剥开。

  山里有蛇,很多都是带剧毒的,真要是没留神被咬上一口,那可真算是中大奖了。

  正走着呢,突然一棵杉树底下,几颗红彤彤的果实吸引了张崇兴的注意。

  卧草!

  老子运气不会真这么好吧?

  张崇兴想着,赶紧用柴刀把周围的杂草都给放平了。

  这才小心翼翼地靠近那棵杉树,蹲下身子,仔仔细细地打量着那几颗红果子,心头顿时一阵狂喜。

  二道岭来过那么多次,也没遇见过野山参。

  万没想到,今天居然让他给碰见了。

  从随身带着的挎包里掏出一卷红绳,割下一段系在裸露在外面的参颅上。

  这才稳下心神,观察这一根棒槌的状态。

  一,二,三……

  张崇兴感觉心脏都要蹦出来了。

  九片复叶,居然是九片复叶。

  山神爷老把头,地底下埋着的到底是个啥宝贝啊!

  之前卖给张孝堂的那一株野山参是九两一钱的大货,感觉今天碰上的只大不小。

  难不成能有一斤重?

  真要是达到这个份量,那可就是真正的国宝了。

  拿出鹿骨钎,围着参颅轻轻地将四周的泥土清理干净,再慢慢地往下抬。

  “山神爷老把头保佑,山神爷老把头保佑……”

  张崇兴在心里默念着,手上的动作越来越轻。

  这样的宝贝,哪怕是弄断了一根参须,一旦造成漏浆,那都是暴殄天物。

  好在这株宝贝会选地方,这是生在杉树底下,根系往地下走,如果是那种阔叶樟树,参须和树根缠在一起,想要抬出来,可就麻烦了。

  张崇兴的手艺,未必能把这大棒槌完整的抬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张崇兴忍着蚊虫叮咬,耐着性子,一点一点的往下。

  棒槌的身子已经完全暴露了出来,上面的铁燕纹清晰可见。

  而且已经长出人形了,胳膊腿都是齐全的。

  张崇兴掏出水壶喝了一口,继续清理参须。

  天渐渐黑了,好在张崇兴的包里有手电筒。

  用绳子系好了,挂在头顶的灌木上。

  人参大半已经出来了,如果不能一气呵成的话,即便是夏天,夜里的山风也会把人参给伤着,那可就完犊子了。

  还剩下一点儿,成功就在眼前,越是到了这个时候,越是不能慌。

  张崇兴放下鹿骨钎,活动了一下手指,突然一把抓住一直放在身旁的三八大盖儿,身子翻过来躺在地上,朝着斜侧方的一棵树扣动了扳机。

  啪!

  一声枪响过后,接着是重物落地的动静。

  张崇兴开完一枪,迅速起身躲到树后,他刚闪开,一颗子弹就打在了他刚刚趴着的地方。

  娘的!

  还有人。

  对方开枪的瞬间,张崇兴就已经锁定了位置,拉动枪栓,一枪打了过去。

  啊……

  惨叫声传来。

  刚刚有人靠近的时候,张崇兴就已经察觉到了,只是当时正是关键时刻,见对方没动,他便也就假装不知道。

  刚刚拉动枪栓的声响,将他给惊动了,知道对方要动手,这才决定先下手为强。

  山里的买卖,杀人越货不算啥新鲜事。

  尤其是,张崇兴在抬大棒槌,难免会引起别人的贪欲。

  张崇兴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十几人的参帮,在山里寻见了一个大棒槌,人人都想独吞,结果引发了火并,最后十几个人都死在了山里。

  像这种老林子,真要是死个把人,很难被人发现。

  血腥味儿很快会引来野兽,转眼的工夫就能被吃得毛都不剩。

  张崇兴等了一会儿,没敢轻举妄动,他也不清楚对方到底有几个人。

  幸亏他的视力极佳,即便天黑了,周围也能观察得一清二楚。

  仔仔细细地搜寻了一阵,确定没有人了,第二个被张崇兴放倒的那个人,一开始还哼哼唧唧的,这会儿也没了动静,多半是死了。

  杀人这种事,张崇兴也不是头一次了。

  说心里话,还真没啥心理负担。

  对方刚刚也是打算要他的命,他要是手艺不行,现在死的就是他了。

  缓了口气,张崇兴又回到了刚才的位置,继续抬棒槌。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日头落山的时候,张崇兴终于把这株宝贝给抬了出来。

  从参颅到最长的那根参须末端,少说也有半米长。

  拿在手里掂了掂。

  清理泡制好,最起码也得一斤往上了。

  还真是国宝啊!

  张崇兴上辈子听说过,黑龙江的通河县曾发现过一株505克的野山参,号称世界第一。

  他手上这一株,在份量上只多不少。

  寻了一块大青石,把棒槌放在上面,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

  随后又挖了一块湿苔藓,将参须挽好裹上,再剥了一块新鲜的桦树皮包好。

  张崇兴的一颗心才算是落了地。

  将宝贝揣在怀里,张崇兴端着枪,先找到了第一枪放倒的那个人,这人早就死透了。

  找到另一个的时候,也已经没了气息。

  这两个人起了歹意,要不是张崇兴的警觉性高,提前发现了他们,等到他把人参抬出来的时候,他也照样活不了。

  既然他们生了杀心,现在死在张崇兴的手里,只能算他们倒霉。

  嗷呜……

  血腥味儿总算是引来了野兽。

  张崇兴没敢多待,收拾好东西,沿着来时的路径,走出了这片老林子,去取了那头梅花鹿,一路走出了二道岭。

  “大兴子,大兴子……”

  快进屯子的时候,听到了呼喊声。

  前面有人打着手电,亮光一阵闪动。

  “万河叔,我在这儿呢!”

  张崇兴回应了一声。

  “找着了,找着了。”

  对面的人快步上前,正是梁凤霞和田万河等人。

  梁凤霞在家等到天黑,也不见张崇兴回来,虽然都知道他的本事,可还是难免放心不下,这才喊了田万河等人,准备进山去找。

  “嚯,还真让你小子寻见大货了。”

  看着张崇兴肩上扛着的鹿,田万河不禁笑道。

  他又哪里知道,真正的大货在张崇兴的怀里揣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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