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
才刚过完年后的第一个月。
沈肆独自坐在书房里,看着手下的来信。
这些年他的手下还有沈长龄四处寻找,不时有信传来说找到左手上有红痣的孩子。
但要么是年纪对不少,要么是那红痣是人为烫出来的,或者是受伤,要么就是手掌的地方不对。
但今日这一封信,沈肆皱眉看了许久。
最后打算亲自去丰州一趟。
这个孩子是他的手下是无意中看到的,但还没有抓到。
因为这孩子手脚灵活矫健,且脑子十分聪慧,三四个侍卫在人群里居然没有捉住,还被他在手上咬了一口,一个侍卫的耳朵都被咬缺了一块。
要不是怕误伤了小世子,都快要真刀真枪了。
并且信中说这孩子虽说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且脸上脏兮兮也看不清面容,但那双眼睛里却有一股狠劲。
他们打听到这个孩子,是从丰州的丐头那里打探到消息的。
说是这个孩子是忽然出现在丰州的,也不知道他夜里到底住在哪里,但手法一流。
但道上有规矩,外来的乞丐,就算是小偷也得孝敬丐头。
可那小家伙居然来无影去无踪的,主要也是因为小,又太灵活,且警惕性高,要抓也不容易。
也是好不容易被乞丐们抓到一回,不小心看到他手掌上有颗红痣。
再有抓到的那回,就将小东西身上的东西全搜走了,可没想到第二日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偷了,丐头怀疑是那小东西又偷走的,可又没证据,抓又抓不到,也想抓那小东西泄愤。
沈肆仔仔细细的将信看了几遍,他有种感觉,那个孩子,可能就是沈钧。
这个孩子比起以往找到的那个孩子都不一样,真正的年纪虽说不详,但至少看起来是对得上的。
再有那灵巧的劲头,沈肆也觉得这孩子有些不一样。
指尖在案桌上点了点,他心里已经下了决定,打算亲自去一趟。
因为他少有的有一种看到信就生出一种父子连心的感觉。
沈肆先没告诉季含漪这件事,只是第二日进宫的时候与皇上提起了这事。
皇上的身子这几年来依旧没有怎么好起来,面容苍白,每日依靠药物吊着身体。
此刻下午两人坐在松树下下棋,皇上听沈肆说想要请一月的假,抬头问沈肆:“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罢了,多派些人就抓回来,何必舅舅亲自去。”
沈肆落下一颗棋子:“臣感觉那应该就是臣的孩子。”
“臣想第一眼看见那个孩子,不能多等。”
皇上叹息一声,到底理解沈肆为什么这么重视那个孩子。
沈夫人这些年一直没有怀上,他是知道沈夫人的身子的,调养了这么多年,好似还没有好。
其实他依旧让人去给沈夫人找暖身的补药,只是好似也没什么用。
他也是最能理解,身体好的时候并不觉得,可身子垮了,想要再养好就是一件极艰难的事情。
就是他如今的身体也不敢小病,别人的小病,就成了他的大病了。
皇上没说什么,只是道:"舅舅,年底事情多,朕应允舅舅,只是都察院的事情,还请舅舅一定安排好。"
沈肆连忙起身抱手道:“陛下放心,臣一定不会让都察院出任何事情。”
皇上才看向沈肆笑着摆摆手道:“好。”
沈肆回去后,这才与季含漪说了要去丰州的打算。
季含漪正在给沈肆换衣的手微微一顿,看向沈肆道:“夫君真的确定那是钧哥儿?”
沈肆抿抿唇,思索几息后道:“我不能确定。”
“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钧哥儿。”
“但我有一种感觉,那个孩子给我的感觉不一样。”
“我必须要去亲自看一眼才放心。”
“我已经让人快马去丰州传消息,城门严防,一定不能让那个孩子出城。”
最后沈肆侧头看向窗外,缓缓吐出一口气:“阿漪,又过去五年了。”
“我们的孩子一共在外流落五年,我的心同你一样牵挂。”
“那是我如今唯一的长子,我的儿子。”
“我想这是最后一年,我要将他带回来。”
季含漪抬头看向沈肆,她道:“我想要陪夫君一起去。”
沈肆微微皱眉:“丰州可不近,你安心在京城等着我的消息就是。”
季含漪道:“就如夫君说的,你想要快点见到那个孩子,可我也是。”
沈肆皱皱眉:“那宜姐儿呢。”
季含漪就道:“宜姐儿也带着一起吧,万一真的是她哥哥呢。”
“再有我看过钧哥儿的手掌,我还记得那颗痣的位置和样子,其实和宜姐儿掌心的红痣很像,我想我应该能一眼认出来那是不是我的孩子。”
沈肆还是摇头道:“我并不能确定那个孩子就是钧哥儿,万一不是,你也白去一趟。”
“宜姐儿虽说如今四岁了,但来往奔波也怕累着她。”
说着沈肆低头看着季含漪:“你先等我消息。”
“我骑马去丰州不过几个日夜的路程,等我确定了那个孩子是不是了再说。”
“到时候看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季含漪看沈肆坚持,便也没坚持了,她点点头,只是担忧的看向沈肆道:“你一路小心些。”
沈肆笑了下:“放心。”
季含漪又道:“我看你说信中的内容,我感觉那个孩子的性子应该不太相信你,你去了收敛脾气,别吓到那个孩子了。”
沈肆苦笑道:“三四个侍卫都没抓到那孩子,我估摸着是个机灵的,等我抓到再说吧。”
“信里丐头说那孩子就是个灰老鼠,若是真的是我的孩子,我确实没想过那孩子有一天会是这般。”
“还是个灵活的小偷。”
季含漪怕沈肆嫌弃,就劝道:“先不说是不是我们的钧哥儿,即便是真的,那么小的孩子,如果不是活不下去,或则有其他什么理由,他何必这么做呢。”
“宜姐儿每日都这么多人伺候,那孩子已经够可怜了。”
沈肆笑了下:“你放心,我没嫌弃,我只是觉得那孩子有趣。”
“我也很期待和那孩子的第一次见面。”
才刚过完年后的第一个月。
沈肆独自坐在书房里,看着手下的来信。
这些年他的手下还有沈长龄四处寻找,不时有信传来说找到左手上有红痣的孩子。
但要么是年纪对不少,要么是那红痣是人为烫出来的,或者是受伤,要么就是手掌的地方不对。
但今日这一封信,沈肆皱眉看了许久。
最后打算亲自去丰州一趟。
这个孩子是他的手下是无意中看到的,但还没有抓到。
因为这孩子手脚灵活矫健,且脑子十分聪慧,三四个侍卫在人群里居然没有捉住,还被他在手上咬了一口,一个侍卫的耳朵都被咬缺了一块。
要不是怕误伤了小世子,都快要真刀真枪了。
并且信中说这孩子虽说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且脸上脏兮兮也看不清面容,但那双眼睛里却有一股狠劲。
他们打听到这个孩子,是从丰州的丐头那里打探到消息的。
说是这个孩子是忽然出现在丰州的,也不知道他夜里到底住在哪里,但手法一流。
但道上有规矩,外来的乞丐,就算是小偷也得孝敬丐头。
可那小家伙居然来无影去无踪的,主要也是因为小,又太灵活,且警惕性高,要抓也不容易。
也是好不容易被乞丐们抓到一回,不小心看到他手掌上有颗红痣。
再有抓到的那回,就将小东西身上的东西全搜走了,可没想到第二日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偷了,丐头怀疑是那小东西又偷走的,可又没证据,抓又抓不到,也想抓那小东西泄愤。
沈肆仔仔细细的将信看了几遍,他有种感觉,那个孩子,可能就是沈钧。
这个孩子比起以往找到的那个孩子都不一样,真正的年纪虽说不详,但至少看起来是对得上的。
再有那灵巧的劲头,沈肆也觉得这孩子有些不一样。
指尖在案桌上点了点,他心里已经下了决定,打算亲自去一趟。
因为他少有的有一种看到信就生出一种父子连心的感觉。
沈肆先没告诉季含漪这件事,只是第二日进宫的时候与皇上提起了这事。
皇上的身子这几年来依旧没有怎么好起来,面容苍白,每日依靠药物吊着身体。
此刻下午两人坐在松树下下棋,皇上听沈肆说想要请一月的假,抬头问沈肆:“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罢了,多派些人就抓回来,何必舅舅亲自去。”
沈肆落下一颗棋子:“臣感觉那应该就是臣的孩子。”
“臣想第一眼看见那个孩子,不能多等。”
皇上叹息一声,到底理解沈肆为什么这么重视那个孩子。
沈夫人这些年一直没有怀上,他是知道沈夫人的身子的,调养了这么多年,好似还没有好。
其实他依旧让人去给沈夫人找暖身的补药,只是好似也没什么用。
他也是最能理解,身体好的时候并不觉得,可身子垮了,想要再养好就是一件极艰难的事情。
就是他如今的身体也不敢小病,别人的小病,就成了他的大病了。
皇上没说什么,只是道:"舅舅,年底事情多,朕应允舅舅,只是都察院的事情,还请舅舅一定安排好。"
沈肆连忙起身抱手道:“陛下放心,臣一定不会让都察院出任何事情。”
皇上才看向沈肆笑着摆摆手道:“好。”
沈肆回去后,这才与季含漪说了要去丰州的打算。
季含漪正在给沈肆换衣的手微微一顿,看向沈肆道:“夫君真的确定那是钧哥儿?”
沈肆抿抿唇,思索几息后道:“我不能确定。”
“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钧哥儿。”
“但我有一种感觉,那个孩子给我的感觉不一样。”
“我必须要去亲自看一眼才放心。”
“我已经让人快马去丰州传消息,城门严防,一定不能让那个孩子出城。”
最后沈肆侧头看向窗外,缓缓吐出一口气:“阿漪,又过去五年了。”
“我们的孩子一共在外流落五年,我的心同你一样牵挂。”
“那是我如今唯一的长子,我的儿子。”
“我想这是最后一年,我要将他带回来。”
季含漪抬头看向沈肆,她道:“我想要陪夫君一起去。”
沈肆微微皱眉:“丰州可不近,你安心在京城等着我的消息就是。”
季含漪道:“就如夫君说的,你想要快点见到那个孩子,可我也是。”
沈肆皱皱眉:“那宜姐儿呢。”
季含漪就道:“宜姐儿也带着一起吧,万一真的是她哥哥呢。”
“再有我看过钧哥儿的手掌,我还记得那颗痣的位置和样子,其实和宜姐儿掌心的红痣很像,我想我应该能一眼认出来那是不是我的孩子。”
沈肆还是摇头道:“我并不能确定那个孩子就是钧哥儿,万一不是,你也白去一趟。”
“宜姐儿虽说如今四岁了,但来往奔波也怕累着她。”
说着沈肆低头看着季含漪:“你先等我消息。”
“我骑马去丰州不过几个日夜的路程,等我确定了那个孩子是不是了再说。”
“到时候看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季含漪看沈肆坚持,便也没坚持了,她点点头,只是担忧的看向沈肆道:“你一路小心些。”
沈肆笑了下:“放心。”
季含漪又道:“我看你说信中的内容,我感觉那个孩子的性子应该不太相信你,你去了收敛脾气,别吓到那个孩子了。”
沈肆苦笑道:“三四个侍卫都没抓到那孩子,我估摸着是个机灵的,等我抓到再说吧。”
“信里丐头说那孩子就是个灰老鼠,若是真的是我的孩子,我确实没想过那孩子有一天会是这般。”
“还是个灵活的小偷。”
季含漪怕沈肆嫌弃,就劝道:“先不说是不是我们的钧哥儿,即便是真的,那么小的孩子,如果不是活不下去,或则有其他什么理由,他何必这么做呢。”
“宜姐儿每日都这么多人伺候,那孩子已经够可怜了。”
沈肆笑了下:“你放心,我没嫌弃,我只是觉得那孩子有趣。”
“我也很期待和那孩子的第一次见面。”
